多功能报告厅使用及管理制度
日期:2024-10-17 发布人:图书馆 作者:admin
多功能报告厅是学校各院部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的场所,为加强多功能报告厅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多功能报告厅的用途
(1)召开学术会议、讲座;
(2)举办各类报告会、工作会议;
(3)进行学科、专业教学实践、观摩;
2. 多功能报告厅的管理
(1)多功能报告厅由图书馆派专人负责。
(2)多功能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
(3)各院部使用时必须有辅导员或活动负责人,在会场内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组织者配合多功能报告厅管理人员做好设备的使用及调试工作。
(4)多功能报告厅管理员在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打好会标字幕,会议(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
(5)多功能报告厅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会议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会议(活动)组织者的相关责任。
(6)多功能报告厅管理人员经常对大厅的电路、灯光、空调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后勤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校外单位使用多功能报告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使用。
3.报告厅的使用要求
(1)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
(2)保持厅内卫生干净,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吃带果壳的食物和随地丢弃垃圾。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
(4)爱护公物,严禁一个座位坐多人,不得踩踏座椅。
(5)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管理人员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
(6)报告厅内严禁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封箱胶布等)粘贴或用铁钉打孔。
(7)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者,管理人员可以请出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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