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资料室管理规定
日期:2022-06-18  发布人:图书馆  作者:admin 

为进一步加强各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1.院资料室管理体制

1)院资料室是学校文献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实行所属单位和图书馆的双重领导。所属单位负责院资料室的行政管理;图书馆负责院资料室的业务指导与协调。

2)院资料室的书刊采购、分编、借还等业务纳入图书馆文献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图书馆向院资料室提供文献管理系统客户端、技术支持、及业务培训;提供图书征订目录和书刊分编;并协助资料员对旧书进行回溯建库。

3)各院资料室应设立一名固定的管理员,并由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资料室的工作。

4)院资料室管理员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热爱资料室工作。资料室管理员的调换需事前通知图书馆。

5)院资料室应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实行资源共享,提供文献信息服务。

2.院资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院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图书资料的借阅要有严格的借阅记录,并输入图书馆管理系统。

2)负责本院资料室书刊资料的选购、接收、验收、登记、上架、整架等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办理。

3)负责本院资料室图书资料维护、过刊合订、破损书刊修缮、藏书清点等管理工作。

4)负责宣传本院资料室的文献资源信息,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充分发挥资料室的作用。

5)负责本院师生教学、科研文献咨询服务工作,收集师生文献需求信息、并向图书馆反馈。

6)主动与图书馆有关部门沟通,自觉接受图书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认真学习图书资料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负责本院资料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水、防鼠、防虫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8)负责本院资料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地面、桌面、书架及藏书整洁卫生。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院资料室文献资源管理

1)院资料室应制定本资料室订购图书和报刊的年度计划,做好图书资料建设工作。

2)院资料室应根据本单位专业设置和发展规划确定资料室的藏书重点和发展目标,组织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做好专业图书及其他载体文献的收集、选购,建设有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3)院资料室应根据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室的管理制度,确保本院资料室日常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4)院资料室购置图书、订购期刊等工作须参照图书馆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并由图书馆实施统采、统分、统编。

5)院资料室的藏书属学校固定资产,出现图书遗失、损坏等情况,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6)图书馆及所属单位应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估资料室管理情况。

4.附则

1)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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