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卡是读者入馆、借书、阅览的有效证件。为做好校园卡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扣证一个月。
2.读者因调动、辞职、毕业、休学、退学等原因需要离校时,必须到图书馆清还所借图书。否则,不予签办离校手续。 3.凡未到图书馆办理清还手续而离开工作单位的读者,其校园卡和所借图书由其所在单位或放人单位负责索还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