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读者:
我馆拟定于2016年元月8日起停止借还图书。为满足读者寒假借阅图书需求,凡从2015年12月20日起借出的图书,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3月12日前)归还,未还者将按超期处理(每位读者可借10册,其中文学类限3册)。特别提醒读者在2015年12月20日前借阅的图书务必先清还再借出。
图书馆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