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存包柜租赁办法
日期:2015-12-07  发布人:admin  作者:[db:发布人] 

1、租用申请:读者可持本人借阅证,到图书馆服务台填写表格,缴纳费用,确定柜位。

2、费用:每柜每月5元。

3、租期:租期最长1个学期,最短为1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租期截止时,读者须到服务台办理退柜手续,如未及时办理,视为延期使用,予以累计租期计费。如长期超时占用,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

4、存包柜管理:借出的图书不可存入存包柜,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租赁人的责任。柜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自行管理本人所租柜位的安全,如发生被盗等事故,损失自担。读者可自带锁具,也可以使用图书馆提供的锁具(押金5元)。

5、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存放在存包柜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租用顺序:因柜位有限,租用柜位采取先到先得的办法,柜位租满为止。

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10-11:30,14:00-16:30。

8、办理地点:图书馆二楼服务台。

 

 

 

 

 

图书馆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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